释义 |
双方当事人对于专属管辖的案件是可以约定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仲裁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情况 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主要是指专属管辖的情况。中国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有: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登记发生的诉讼,由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的诉讼,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诉讼,由破产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行政诉讼的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 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方式是: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不动产债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用以下方法进行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港口经营纠纷所提起的诉讼情况,都是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为继承纠纷所提起的诉讼,一般情况下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是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