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认定符合起诉条件之日起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7日内不予受理;向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被告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后,至少有三十日的答辩时间。在此期间,被告可以书面答复,也可以在开庭期间答复;法院缺席审判,判决书不能送达的,也应当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六个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为30日,居住在中国的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仍为15日。 一、起诉离婚应当怎样处理呢 1、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结婚证等,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5、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二、离婚案件的起诉程序 1、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结婚证等,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5、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