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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什么标准
释义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制定和执行更高要求的绿色建筑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九市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在一定区域内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两级以上进行建设,具体区域范围在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中确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承担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责任。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专篇,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技术以及节能减排等内容,并将绿色建筑的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投资概预算。建设单位在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时,应当在合同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委托的单位违反绿色建筑标准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依法应当进行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设计招标文件中载明该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绿色建筑的运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运行管理制度完备;
    2、屋顶、外墙、外门窗等建筑围护结构完好,遮阳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通风、空调、照明、水、电气等设备系统运行正常;
    4、节电、节水指标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
    5、室内的温湿度、噪声、空气品质等环境指标达标;
    6、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及其他有害物质排放和处置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用建筑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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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6: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