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分房产时,可先协商产权归属;如无共识,则可去法院。法院会根据三种情况处理:1.双方同意竞价;2.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并补偿;3.拍卖、变卖房屋,所得价款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产权归属。若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1. 双方均声称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并同意竞价购买,应被准许; 2. 若一方声称对房屋拥有所有权,评估机构会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估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 若双方均不声称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则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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