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法定假日职工能拒绝加班。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除每天正常工作时间八小时以外,其余时间为工人休息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其首要因素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拒绝。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时的,延长工时不得超过每天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