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离婚诉讼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决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证明; (3)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