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或终止证明书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时,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同意,会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份证明是比较重要的,离职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能用上。那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简单了解下。 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什么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单位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三、解除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关系有何区别 1、终止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发生不可预知的事件后,通过仲裁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不能继续履行这种事实劳动关系,而由仲裁或者法院做出的终止劳动关系。例如,员工与企业在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工伤后,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因此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或者判决)双方的工伤待遇一次性支付后,如果不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容易引起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因为劳动关系而继续发生劳动纠纷。 2、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员工在企业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对企业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向仲裁或者法院提出的解除与企业存在的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方式。综上所述,员工在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应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里面写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原因等,并加盖公司的公章。这份证明对员工很重要,今后入职新单位的时候用得上,如果离职后,失业人员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也可以凭借该证明领取失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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