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抢夺罪中,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我国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