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残疾人证书只要达到1-9级就可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书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身体、精神等符合《中国残疾人实际评价标准》的残疾人,应当颁发残疾人证书。"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发给残疾人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