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要实现继承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继承人要实现继承权需具备的条件有: 1、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 2、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 3、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等。 一、代位继承的适用范畴 1、代为继承只是用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与遗嘱继承中;2、被代为的继承人必须是早于被继承人死亡。被代为继承人死亡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3、代为继承人须是被代为继承人的直系亲属;4、被代为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在我国的最新法律规定中,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进行代为继承。 二、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1.配偶。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下列两种情形,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继承:(a)被宣告死亡人并未于判决宣告时自然死亡的,死亡宣告判决作出后其自然死亡的,因死亡宣告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得以配偶身份继承。(b)同居关系、重婚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注意的是: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养孙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但被继承人与该养孙子女被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只能分得被代位继承人应当分得的遗产份额。 7.胎儿。遗产分割时,应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予以继承。 三、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2代位继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该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法律宣告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份限制; 4、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所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5、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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