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耕地二轮延包三十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该规定规定在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