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生效了就可以解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生效了之后,当事人可以法定条件下解除也可以经双方协商同意之后将其解除。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保险合同在到期后,当事人进行续保的一般可以推迟六十天缴纳续保费用;超过该期限仍未缴纳费用的,该保险合同的效力即中止。我国《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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