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
释义 |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仲裁协议将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仲裁事项提交裁决的协议,但是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协议,一方胁迫手段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的。 《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协议的效力具体是 仲裁协议的效力是,如果仲裁协议是依法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如果当事人自愿依法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只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仲裁协议无效的,法院可以予以受理。 仲裁协议的效力具体如何确认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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