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同犯罪认定的三个问题: 1、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 2、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与发生的犯罪结果都构成因果关系; 3、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怎样认定共同犯罪的从犯 对于从犯的认定,法律上是有一定的说明和规定的,主要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会被认定为从犯。起辅助作用,是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是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是怎么认定的 共同犯罪案件中对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一人决定放弃犯罪,极力劝说其他人也放弃犯罪,若其他人接受了劝告,全部都放弃了犯罪,那全案都是按照犯罪中止处理的。若其他人没有接受劝解,但本人在实施犯罪中途放弃了犯罪的,本人不构成犯罪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