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情形可主张退还购房定金:卖方将买受人认购的房屋转售给第三人,导致无法正式签订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买受人的定金。双方仅因正式合同无法就补充协议内容达成一致,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无关,导致签订合同失败的,双方无违约行为,卖方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房屋买卖合同的价格、面积、数量等主要条款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双方未就此内容达成协议,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订的,卖方应当返还买方的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