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索赔遭拒绝,如何证明合同变更通知已发出?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索赔,投保人可以通过合同变更通知来证明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合同变更通知一般是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因此可以通过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来证明通知是否被送达保险公司。此外,如果通知中提到双方已经就某些事项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相关证据来证明达成的协议内容。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可以随时变更,但应当经过对方协议。” 2.《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通知对方变更合同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未通知的,自通知之日起自动生效。” 3.《民法典》第九十七条:“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自始不能以未通知对方为由进行抗辩。” 总结: 如果索赔被拒绝,投保人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发出书面合同变更通知的方式,来证明双方已经就某些事项达成一致。此外,投保人还需要注意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以及相关证据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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