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因房屋被政府部门需要搬迁的,人民政府和有关征收部门会向被征收人赔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搬迁费、安置费。如果该房屋属于商业险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还会向被征收人赔偿停产停业损失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