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与民政局联网了吗? |
释义 | 出生证明并不属于全国联网的范围。因为各省的生育政策不一样,所以计生系统的设计程序也不一样,所以无法联网。并且各省的出生证明相关政策也不一致,很难做到统一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并不属于全国联网的范围。因为各省的生育政策不一样,所以计生系统的设计程序也不一样,所以无法联网。并且各省的出生证明相关政策也不一致,很难做到统一出生证明。《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七条《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一)未报户口前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九条《出生医学证明》实行逐级申报定购和发放登记制度。具体的发放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另行规定。 孩子上了户囗了,出生证明破损了,补办出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手续: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3、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我家孩子12岁了还没办出生证明? 要求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如果男方不配合 超过一个月未办理,需提供“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及未办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超过一年未办理,需提供该新生儿与母亲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方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亲属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出生证明与户口本上的姓氏不同有影响吗? 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名字不一样有影响。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的户口登记项目中公民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公民婚姻状况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出现差错以后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进行变更更正登记。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变更一般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末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您好,请问出生证明的名称与户口本不同,能否更改出生证明的名称? 出生证明和户口名字是不能不同的。如果不同,必须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然后携带小孩的户口本、有身份证的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小孩10岁出生证明丢失了,如何补办? 出生证明丢失的,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即可。《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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