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是只有在婚姻关系依法有效缔结之后,合法有效终止之前,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享有继承权。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夫妻继承权不受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的影响,也不受生存一方是否再婚的妨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