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费用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法医临床鉴定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 损伤程度鉴定:300-600/人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300-600/人 二、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时间规定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司法实践中应当以治疗终结为准。 1.关于伤残鉴定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2.关于治疗终结。 上面所说应以治疗终结作为伤残鉴定时机,那么什么是治疗终结?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是医学概念,属于医学范畴,应当由医学专业人士出具意见,任何非专业人士不能仅从简单的生活眼光对之作出不科学的理解,否则,是对科学的无知,或者是对公平正义的有意亵渎。 伤残鉴定在把握鉴定时限上,要以医学上公认的鉴定时限为依据,医学行业的专家意见:临床伤情稳定是治疗终结的普遍原则。并不是某些人提出的待“内固定”取出之时即为治疗终结,内固定取出仅仅属于后期治疗,治疗终结时间要视骨痂生长情况而定,应以医学眼光看待。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事项: 1、申请贵所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2、申请贵所对申请人休息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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