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坦白与自首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1、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现较好,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被迫认罪的,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 3、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坦白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一、自首与坦白界限 广义的坦白包括自首。狭义的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被司法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二者都以犯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二、简述自首与坦白的异同 自首与坦白的区别:1、自首是犯罪分子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对被告人犯罪事实供认的行为;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性较好,人身危险性较小;坦白的罪犯往往在一定条件下被迫坦白,人身危险性较大;3、自首是一种法定的从宽情节,坦白是一种酌定从宽的情节。 三、自首是怎样认定的 自首的认定要件一般包括: 1、犯罪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的;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应当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4、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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