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坦白与自首的区别 |
释义 | 自首需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动到司法机关投案,然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坦白是经司法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进行如实供述。对于自首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坦白的犯罪分子,会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主观悔过等进行从宽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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