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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效力
释义
    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1、托运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包装运输货物。(2)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运输货物(3)交付运输费用。2、承运人的义务(1)检查运输货物及其包装。(2)按合同约定将运输货物运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3、收货人的义务(1)领取运输货物。(2)检验运输货物。(3)支付运输费用。
    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有:托运人的义务有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包装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运输货物;交付运输费用等。承运人的义务有:检查运输货物及其包装;按合同约定将运输货物运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收货人的义务有领取运输货物;检验运输货物;支付运输费用。
    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货物运输合同有下列注意事项:承运人是否有符合约定的运输许可资质;合同的形式是否合法;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以及运输合同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等。
    货物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要注意下列事项:
    1.要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能力。
    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要规范。
    3.关于货物赔偿方面的计算和报价问题要明确约定,最好写明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方三方的免责规定。
    4.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体有哪些种类
    有下列种类:
    1.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是指承运人和托运人就在一定时间内运输的货物总吨位,使用的船舶、运价、装运条件、起运港和目的港等达成的协议或订立的货运总合同。
    2.班轮运输合同,又称件杂货运输合同,往往是承运人接受多个托运人的货物,将属于不同托运人的多批货物装载于同一船舶,按规定的船期,在一定的航线上,以规定的港口顺序运输。
    3.航次租船合同,又称航程租船合同或程租合同,即由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的运费的合同。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
    有下列特征:
    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同时负有义务。
    2.是有偿合同。承运人是以将货物由一港运至另一港所提供的运输服务为代价,同时取得运费报酬;而托运人在目的港收取货物,则以支付运费为代价。
    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虽然只有双方,但却直接涉及第三者,即收货人。
    4.通常属于要式合同。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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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2: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