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付多久 |
释义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会给到被扶养人满十八岁成年。例外情况: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需要父母抚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给子女抚养费是给到十八周岁吗 给子女抚养费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被抚养人范围怎么规定? 被抚养人的范围包含有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能力或部分不能辨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如果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三、如果孩子十八岁是否必须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十八岁以后是不需要给,但也分情况,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第二种是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三种是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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