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效婚姻无法约束当事人权利义务,财产需协商处理,法院可判决无过错方照顾,重婚不得侵害合法婚姻财产权益。子女应适用父母子女规定,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财产分配。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应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如果婚姻无效,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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