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证能否写多个名字? |
释义 | 土地所有证和确权证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即土地所有者的名字,包括房产证。土地确权是为土地承包(或所有权)而设立的,需要一个人签名,可以是土地承包人或被确权的集体。然而,这并不改变土地属于一个家庭集体所有(或所有权集体所有)的性质,就像土地承包时以独立家庭(或所有权集体)为单位一样。 法律分析 土地所有证和确权证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土地所有者的名字,包括房产证在内。 土地确权是针对土地承包(或所有权)而言的。 土地承包是一个人(或集体负责人)签名的,土地确权也就是一个人签名(土地承包人或被确权的集体,比如村)。 但这并不影响土地属于一个家庭集体所有(或所有权集体所有)这个性质,就像土地承包的时候是以独立家庭(或所有权集体)为单位一样。 拓展延伸 土地确权证的共有权利人是否可以多人? 是的,土地确权证的共有权利人可以是多人。共有权利人是指在土地确权证上共同享有土地权益的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确权证可以写入多个共有权利人的名字。这意味着多个人可以共同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责任。共有权利人之间应当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协商确定各自的权益份额、使用方式以及权利义务。因此,如果有多个人共同拥有土地,他们可以在土地确权证上共同列名,以明确各自的权益关系和共有土地的使用权。这有助于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结语 土地确权证的共有权利人可以是多人,他们共同享有土地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确权证可以写入多个共有权利人的名字。这意味着多个人可以共同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责任。共有权利人之间应当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协商确定各自的权益份额、使用方式以及权利义务。因此,共有权利人可以在土地确权证上共同列名,以明确各自的权益关系和共有土地的使用权。这有助于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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