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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法近亲属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一、民事诉讼法近亲属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条文中出现了:“近亲属”一词,为了明确“近亲属”的范围,《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二、近亲属的范围影响到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确认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由于《意见》中已界定了“近亲属”的范围,因此,这就意味着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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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