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社会保险到底有没有法律时效 |
释义 | 未交社会保险追诉期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社会保险没有缴纳,可以要求公司为我们补缴社会保险,但是一定要在一年之内,因为社会保险只能够补交一年之内的。 一、社会保险的基本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第三是社会保险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 二、社会保险的特征 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对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特征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特征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特征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三、在雇主雇员共摊社会保险费用的方法中,又可细分几种情况: 1.费率等比分担制 2.费率差别分担制 3.费率等比累进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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