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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怎么赔?
释义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计算基数都不一样,适用情形也不同,违约金的赔偿金额主要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好的,仅仅用于有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金额不定。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龄来计算的,一年工龄就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一、高校毁约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与培训费用,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规定竞业限制期内劳动者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保密,如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二十三条规定)
    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也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而且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第二十三条中的竞业限制期不单只是劳动合同期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额外的竞业限制期,但是额外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竞业限制区域、竞业限制期限、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和劳动者需要支付的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值得一说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即使违反的竞业限制约定,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了上述的二十
    二、劳动合同5万违约金是否合理
    合理,劳动合同所规定的的违约金没有具体的数额,主要是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的支出成本来具体计算。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劳动者违反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劳动者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三、关于保密协议
    保密义务,是履行合同本身的要求,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坚持诚实信用,就包括严格保守对方的秘密。另外,保密义务不仅体现在合同期内,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仍负有保密义务。这在合同法中被称为后合同义务。
    也就是说,保密义务是一项法定的义务,而不是约定的义务;即使双方没有约定、没有签订保密协议,仍负有保密责任。之所以签订保密协议,主要是为了明确约定保守秘密的具体范围,以及双方需要进一步约定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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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3: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