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被追尾了对方修好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如果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不肯支付赔偿款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交通事故起诉地方有规定吗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的起诉地点是有规定的。交通事故一般涉及到民事侵权行为,对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造成了损害。对于该民事侵权行为,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可以到交通事故发生地点的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怎样维权引起财产损害 财产受到损害时的维权方式为: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自己受到的财产损失。具体的损失赔偿额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待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侵权人还不赔偿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报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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