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前财产法院可以执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当事人婚前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婚前财产;第二,如果债务是由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的,目的是支付家庭生活费用,并且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履行。配偶一方所欠的债务,如配偶一方的共同签署或随后的承认,以及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其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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