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币拆迁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货币拆迁是指在城镇房屋拆迁中,以货币对拆迁户进行补偿的一种拆迁方法。多年来,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多采取实物安置的做法,即拆一间房、补一间房,也称为“拆一还一”。由于需改造的房屋数量大、基础设施差、人口密度高、且实物安置透明度低,造成拆迁成本_、出房率低,抑制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积极性,也加大了城市危旧房屋改造的难度_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实物安置日益被货币安置所代替。 拆迁补偿款包括什么? 1、房屋整体价值的补偿; 2、被征收人搬家的费用; 3、临时安置的费用; 4、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5、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了补助或建立办法的还可以获得补助与奖励。 综上所述,拆迁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到市场上去自由选购自己喜欢的住宅。拆迁户购新房款与获得的安置房款的差额如有剩余,由拆迁户自由支配,不足部分由自己补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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