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算彩礼吗 |
释义 | 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一般不算彩礼。彩礼一般基于结婚的前提而产生。且彩礼返还的情形包括: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一、彩礼是婚前财产吗? 彩礼属于婚前财产。 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 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属的所有权就属于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婚前的彩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之前取得的彩礼不算共同财产,视为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三、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应该返还彩礼吗? 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女方一般无需返还彩礼。但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女方要归还彩礼。且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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