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要刑拘吗 |
释义 | 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刑事拘留,取决于是否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先行拘留,包括正在犯罪、被指认犯罪、发现犯罪证据等情况。拘留时需出示拘留证,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公安、检察机关应在24小时内讯问被拘留人,如证据不足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异地执行拘留时,需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检察院拘留需由检察长决定,可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一、犯罪嫌疑人要刑拘吗 1、犯罪嫌疑人是否要刑事拘留,要看嫌疑人是否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 2、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二、适用拘留有哪些限制条件 1、执行拘留时,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的侦查人员可以使用强制手段。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以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已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发给释放证明。如果对被拘留人不释放而继续羁押,被拘留人或其家属有权要求释放。 3、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4、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刑事拘留,要根据其是否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来判断。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先行拘留。在执行拘留时,应遵守相应的限制条件,包括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等。同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执行拘留时需遵守相应程序,并在必要时协助彼此配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时,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方法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二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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