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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无意中被撞死了,现在朋友的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讨债
释义
    民事诉讼基本步骤如下:
    ⑴起诉: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起诉。(第109、110条)
    ⑵审查立案: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审查后决定立案(第108、111、112条)
    ⑶庭前准备:主要包括①送达书状,②告知权利义务以及合议庭成员,③审核材料、收集证据,④通知必要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⑤通知开庭并公告,⑥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⑦宣布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询问回避这七项内容。(第113-119条、第122-123条)
    ⑷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求最后意见、调解四部分。其中,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二部分,当事人可以提交新证据。(第124-128条)
    ⑸裁判:包括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当庭宣判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应立即发给判决书。(第124条)
    以上流程可以图示如下:
    起诉→审查→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判。
    债务人被起诉了如何应对,怎么起诉债务人
    债务人被起诉,债务人如果有还款能力的,要尽快还款,还清欠款之后就可以与原告协商撤诉;如果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则只能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然后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债务人财产被抵押了怎么办呢,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在起诉前,如果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抵押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财产抵押行为。
    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粗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务人的行为。
    讨债时拘禁债务人是不是合法的,债务人被立案可以对他讨债吗
    债权人追债时如果将欠债人拘禁是不合法的,而且还将涉嫌非法拘禁罪。根据相关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处罚。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要怎么办,债务人上门讨债怎么处理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进行解决。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债款。
    (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人如何认定,债务人死亡起诉状范本
    债务人死亡债务偿有以下情形: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消灭,除非债务人的亲属自愿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该内容由 阎丽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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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7: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