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是否能分割房产 |
释义 | 如果住房是以父母名义买的,离婚时孩子不能分割财产,因为住房属于父母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调解或提起离婚诉讼。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法律分析 住房以父母名义离婚的孩子不能分割财产。住房以父母名义属于父母的财产,不是孩子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财产。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拓展延伸 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婚姻财产应该进行分割。在分割婚姻财产时,应该首先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如房产、存款、股票等,应按照财产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平均分配。而个人财产则属于各自所有,不应进行分割。在分割婚姻财产时,应当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收入、家庭责任等因素,确保分割公平合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结语 父母名下的房产不属于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包括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应按比例平均分配。个人财产不应进行分割。分割应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收入、家庭责任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无法协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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