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民事诉讼举证由谁负责 |
释义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由主张方承担,但存在特殊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情形包括专利侵权、高度危险作业、环境污染、建筑物倒塌、饲养动物伤害、缺陷产品、共同危险行为和医疗事故等。此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时,可请法院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有责任全面客观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分析 一、一般民事诉讼举证由谁负责?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请法院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三、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包括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以及其他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的材料。此外,民事诉讼中也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专利侵权、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等。在具体的案件中,各方应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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