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 职业病 导致暂时或永久 丧失劳动能力 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 社会保险 制度。 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 一、发生 工伤 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 工伤待遇 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