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人社局受理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工伤医疗终结30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一般在60日内作出。拿到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就可以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经认定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因工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