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采用以下处理方法: 1、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2、用人单位认为终局裁决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3、当事人如果对终局裁决以外的的劳动裁决不服的,则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