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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补助金多发了,是否需要归还?
释义
    本文讲述了失业金发放增加的责任不在于个人,但是基于诚实守信的准则,需要将多余的失业金归还给社保机构,否则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同时,如果工资多发了,员工也需要主动将多发的工资退还。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受益人应当将其不当获得的利益原物或价额返还于受损失的人,除法律规定情形外,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法律分析
    失业金发放增加的责任不在于个人,但是基于诚实守信的准则,你需要将多余的失业金归还给社保机构,否则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
    一、到了退休年龄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是的,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不是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工作的机会即非本人自己辞职;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后,带上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一寸证件照两张)、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即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等,去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二、工资多发了如何处理
    工资多发了可以要求员工退还,员工也要主动将多发的工资退还,如果员工不退还的,就会造成不当得利,按法律的规定也需要退还。
    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受益人应当将其不当获得的利益原物或价额返还于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效力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受益人并不是无条件负担原物返还或者价额偿还的义务,除法律规定情形外,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应该在多大的范围内承担返还原物或者偿还的责任,取决于受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不当得利的构成和受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关,但不当得利的效力因受益人善意或者恶意有明显不同。
    明知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取得利益的人为恶意受益人。恶意人应当返还取得时的一切所得,不论该利益是否存在,各国关于恶意受领人规定了相较于善意受领人的加重返还责任。
    拓展延伸
    网上怎么办理失业金
    国家出台了社保卡电子化政策,失业金属于社保的一种,所以现在基本全国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失业保险金。你需要访问特定网站,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然后需要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查找到申请的窗口,填写你的个人信息,等待审核和发放。现在经济发达的一些城市,手机app也上线了申领路线,你可以去看看你们城市能不能在手机端申请。
    结语
    诚实守信是失业金发放的基础,也是避免不当得利的重要准则。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如果多余的失业金没有及时归还,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给受益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享受失业金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的准则,将多余的失业金归还给社保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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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9: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