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商品房如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个人购房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各一份,经产权部门所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填写的《提取申请书》,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各一份,提前填写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表格里面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并提前加盖公司的公章,如果是夫妻双方因购房需要同时办理提前公积金业务,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