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籍人员一次性劳务报酬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释义 | 外籍人员一次性劳务报酬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一次性劳务报酬按其一次性收入来确定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每次收入-800)*20%。应税所得额在20000元以下时,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颁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由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构成了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体法律基础。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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