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一、构成一般累犯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观条件是前、后罪必须均为故意犯罪; 2、刑罚条件是前、后罪必须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是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二、特殊累犯的成立条件: 1、前罪和后罪都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任何一种。 2、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以后任何时间。 2、前罪和后罪都是年满18周岁时犯的。 执行完毕:判主刑,主刑执行完毕;只判附加刑,附加刑执行完毕 如果前后犯罪中只有一个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的一种,按一般累犯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