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法院一般不会强制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去坐牢,但情节恶劣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养子女负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若养子女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养子女对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亲生父母把孩子送人,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后,该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对其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收养关系一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与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 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二、解除收养关系应该哪些证件?需要什么手续 解除收养关系主要需要身份证明及收养证明。 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