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几年? |
释义 | 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不予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届满后同意履行的不得以时效为由抗辩。在最后六个月内因特殊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会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法律分析 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具有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能以诉讼时效期满为由抗辩。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若出现不可抗力等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会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六个月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另外,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七条 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二条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三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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