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反悔怎么办 |
释义 | 签完二手房合同卖方反悔了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对方不履行合同如何处理呢 对方不履行合同,相当于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其他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买方毁约不买了如何处理 二手房买方毁约不买,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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