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住房等导致的两地分居。 2、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 3、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感情未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一、如何让法院认定为分居 法院认定为分居的情况: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怎么样才算分居两年? 根据法律规定,分居两年的情形是指:要求双方连续两年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就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 三、分居满二两需要提出什么证据? 分居两年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分居两年应注意的问题及如何证明,当事人多有困惑,下面由我来为大家作简单分析:首先,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学习、工作等客观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其次,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再次,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最后,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可以由以下证据加以证明:(1)一方在外单独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单独居住证明;(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口头协议须对方认可;(3)证人证言,需佐以其他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