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61条的规定,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无特殊情况,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因此,离婚诉讼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般会在立案后三个月出结果,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则需要在立案六个月内审理结束。需要注意的是,一方起诉离婚后,需送达给另一方,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需要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是60日。因此,在起诉时,应尽量提供准确的被告联系方式及居住地址,以方便法院对当事人进行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