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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合同的案由有哪些?解除合同应该在哪里起诉?
释义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是: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立什么案由
    解除合同立合同纠纷的案由。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因解除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
    解除合同立什么案由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的解除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基于不同的理由进行诉讼,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不同意解除合同的起诉期限,不同意解除合同如何起诉
    《民法典》并未规定解除合同通知的异议期限。
    从《民法典》第565条未吸纳《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法定异议期间我们可以推出,最高院其实是放弃了三个月法定异议期的约束,有没有解除权不在于是否在三个月内提异议,而在于是否有解除权,有解除权不管提不提异议,合同都会解除,无解除权,不管提不提异议,合同都不能解除,因此三个月的异议期似乎已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民法典》未吸纳法定异议期。
    在新的《合同法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前,我们只能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和态度。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这样表述“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认定合同解除通知的效力,要看合同解除的要件是否具备,既要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的实质性要件,又要符合通知合同相对人这一形式要件。在此基础上,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异议期,异议期内对方当事人未向法院提出异议,应当认定合同解除通知有效。”该表述中仅提到了约定异议期,并未提及法定异议期,可见最高院的倾向性意见是不再保留法定异议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解除合同的异议期,解除合同的异议期可以约定
    《民法典》并未规定解除合同通知的异议期限。
    从《民法典》第565条未吸纳《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法定异议期间我们可以推出,最高院其实是放弃了三个月法定异议期的约束,有没有解除权不在于是否在三个月内提异议,而在于是否有解除权,有解除权不管提不提异议,合同都会解除,无解除权,不管提不提异议,合同都不能解除,因此三个月的异议期似乎已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民法典》未吸纳法定异议期。
    在新的《合同法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前,我们只能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和态度。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这样表述“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认定合同解除通知的效力,要看合同解除的要件是否具备,既要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的实质性要件,又要符合通知合同相对人这一形式要件。在此基础上,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异议期,异议期内对方当事人未向法院提出异议,应当认定合同解除通知有效。”该表述中仅提到了约定异议期,并未提及法定异议期,可见最高院的倾向性意见是不再保留法定异议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民法典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民法典合同解除的条款
    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解除合同分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协议解除。
    1、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
    3、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将合同解除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刘传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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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0:03:32